簽約時間:
依約定時間簽約
簽約地點:
10/24 S305 南區會議室
10/25 S303 南區會議室
10/30 下午 S305 南區會議室
10/31 上午 S306 南區會議室
10/31 下午 S305 南區會議室
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三樓南區
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會議室
11/04 下午 N210 北區會議室
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二樓北區會議室
⚠️因應颱風康芮來襲,若10/31臺北市政府停班,簽約將改期至11/6同一時間
11/6(三)上午 N213 北區會議室
11/6(三)下午 N211 北區會議室
須備文件:
📌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
影本為A4規格,身分證正反面請印在同一面,不須裁切
📌印鑑章
📌權狀正本
📌存摺封面影本乙份
影本為A4規格,單獨一份,不須裁切
📌環保袋 (裝新工處宣導品)
📌視情況攜帶其他應備文件;如得標人以電子投標方式投標,或得標人有海內外公正授權情況,請參照下方注意事項
電子投標人注意事項
電子投標上傳資料於簽約時均需攜帶,文件必須完全一致,如有文件不符將無法進行簽約
電子投標資料以下文件須為正本:標單、土地使用情形切結書、第一類地籍謄本、印鑑證明、海外授權書或公證授權書
公證授權書注意事項
被授權人簽約時請攜帶授權人之印鑑章
若紙本投標已有檢附公證授權書,簽約時請帶公證授權書(正本)乙份,若投標時無檢附,則請帶公證授權書(正本)兩份
因應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,部分共有人出售共有土地,本次簽約依規定需簽署「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涉優先購買權切結書」。
若不清楚其他共有人聯繫方式,可至就近地政事務所申請三類謄本,再行通知
若土地其他共有人包含有臺北市政府新工處,則簽約時檢附謄本,可免簽切結書
吳欣樺 Shirley Wu
陳皓涵 Hannah Chen
臺北市政府 (110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)
大眾交通方式可搭乘捷運淡水信義線至捷運台北101/世貿站,經由四號/五號出口步行至市政府南區入口。
進入市政府,先找到一樓大廳富邦銀行,搭乘對面的電梯到三樓。
臺北市政府 (110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)
大眾交通方式可搭乘捷運板南至捷運市政府站,經由地下連通道即可抵達市政大樓北區大門入口,
再搭乘北區手扶電梯至二樓北區會議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