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臺北市政府以容積代金基金採購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服務
簽約時間:
依約定時間簽約
簽約地點:
臺北市政府一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 4號雲端討論室
須備文件:
📌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
影本為A4規格,身分證正反面請印在同一面,不須裁切
📌印鑑章
📌權狀正本
📌存摺封面影本乙份
影本為A4規格,單獨一份,不須裁切
📌環保袋 (裝新工處宣導品)
📌其他視情況攜帶應備文件
電子投標或海內外公證授權情況,請參照下方注意事項
電子投標人注意事項
除上述須備文件,電子投標上傳資料於簽約時均需攜帶,文件必須完全一致,若投標多筆土地中未得標之資料也必須攜帶。
⚠️注意:如有文件不符將無法進行簽約⚠️
電子投標資料以下文件須為正本:標單、土地使用情形切結書、第一類地籍謄本、印鑑證明、海外授權書或公證授權書
以授權書簽約注意事項
除上述須備文件,請被授權人簽約時攜帶
1.被授權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、印鑑證明、印鑑章。
2.所有權人海外授權書/公證授權書正本、印鑑章(若為公證授權者,須為授權書上相同之印章)。
因應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,部分共有人出售共有土地,本次簽約依規定需簽署「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涉優先購買權切結書」。
持分土地得標人請於簽約前通知其他共有人
若不清楚其他共有人聯繫方式,可至就近地政事務所申請三類謄本,再行通知
若土地其他共有人包含有臺北市政府新工處,則簽約時檢附謄本(謄本上需有臺北市政府新工處),可免簽切結書
臺北市政府 (110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)
大眾交通方式可搭乘捷運板南線至捷運市政府站,經由地下連通道即可抵達市政大樓北區大門入口,再繼續前往北區聯合服務中心。
吳欣樺 Shirley Wu